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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3/06/16 阅读次数:158
版权保护明白纸

01
什么是版权?

版权一般也称为著作权,著作权是有期限的保护著作人知识财产的权利。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并在进行著作权转让、许可活动中作为权利证明。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02
作品登记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03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04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休的造型艺术作品。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体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航线图等。

13、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有关文档: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05
保护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著作权法》《刑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


06
著作权纠纷应该到哪里寻求解决?

(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

(2)调解: 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各级版权行政部门、著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

(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对于一些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