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加工有机产品
委托加工有机产品,是委托方还是受委托方申请认证?
您好,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2026版)5.2相关要求,认证委托人(申请有机产品认证的组织)应拥有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权并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实践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实施。
认证监督管理司 2026年8月4日

1、其实问题的本质就一句话“产品属于谁,谁就来申请有机认证”。
2、在《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25年第18号公告)中明确要求“ 5.2.1认证委托人应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并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

3、这里就可以看出,申请认证的组织,应该拥有产品的所有权。
4、在委托关系中,委托方拥有产品的所有权,所以应该由委托方来申请有机认证。
5、像食品经营者定制产品、商超自有品牌产品等等,属于委托加工。应该由委托方来申请有机认证。
6、而像联名款产品、单纯的商标授权产品等等,不属于委托加工。产品的所有权仍然为生产加工方,那么就应该由生产加工方申请有机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