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Industry Information
详细解读“两品一标”
发布时间:2025/04/03 阅读次数:37


“两品一标” 是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统称,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以下是对它们的详细解读:
绿色食品: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如农药和化肥,但有严格的使用剂量和残留标准。产品不仅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而且对生产环境、生产操作流程等都有严格要求。获得认证后的绿色食品产品包装上都印有企业信息码,并与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同时使用,消费者可通过短信、网络等手段进行真伪查询。
有机农产品: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并按照这种方式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符合国际或国家有机食品要求和标准,并通过独立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证书的一切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有机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农药、化肥、化学防腐剂等合成物质,也不用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强调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保持生态平衡。有机农产品的认证过程较为严格,需要对土地、生产过程、产品等进行多方面的检测和审核,且认证有效期通常为一年,每年都需重新申请认证。
农产品地理标志: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是特定地域内的农产品,这些农产品具有独特的品质、口感、风味等特征,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如土壤、气候、水质等密切相关,同时也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农产品,其生产过程需要遵循相应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以确保产品的独特品质和特征。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主体,需依据相关协议和规范,在登记核准的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该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两品一标” 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也是满足消费者对安全、优质农产品需求的有效途径。日前,中国绿色食品中心发出《关于做好2025年绿色食品证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机构切实做好绿色食品证后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绿色食品的精品形象。通知提出,绿色食品证后监管工作量大面广,责任重大,社会各方高度关注,各地工作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获证产品质量过硬、用标规范。
图片

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持续发出强监管、重质量、防风险的信号,推动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和获证生产主体压实责任,切实维护绿色食品的精品形象,要高度重视绿色食品证后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证后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的有力保障,是推动农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工作机构要始终牢固树立质量是品牌生命力的理念,不断增强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风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证后监管措施。各承担任务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要严格落实证后监管制度,依规开展跟踪抽检,严格按程序反馈和报告抽检结果。要加强指导与服务,压紧压实获证主体第一责任。各地在工作中可结合实际积极创新,不断完善各类主体主动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责任明确的证后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绿色食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监管协调统一、相辅相成。

通知要求,全面强化细化证后监管措施。要严格落实年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企业年检工作。企业年检是绿色食品证后监管最重要制度安排,省级工作机构要在落细做实上下功夫,精心做好年检工作计划编制,因地制宜明确所辖地获证产品年检重点、时间安排、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和实施方案,全年统筹推进实施并强化督促指导。在企业年检工作中,鼓励各地工作机构采取交叉检查、跟踪评价等有效措施对获证产品的生产过程、包装标识、生产主体内检制度等全程质量控制的核心内容进行严格检查把关。监管员要深入获证生产主体依规开展实地检查,通过看现场、查库房、对记录、核凭证(原料采购单)、问员工、核实质量跟踪抽检整改进度等措施,检查绿色食品全程标准化生产落实情况,对超范围用标、擅自扩大生产、不履行绿色食品生产主体责任等行为,认真做好查证记录和证据留存,据实做出年检合格、整改、不合格结论,并及时将情况报送省级工作机构依规严肃处理。年检要与技术指导服务相结合,帮助生产主体分析问题原因,指导改进提高。

同时,进一步落实质量抽检和风险预警制度。产品质量抽检是向绿色食品全行业传导强化监管、压实责任的重要手段。各级工作机构要通过产品质量抽检,督促获证生产主体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风险防控,形成强有力的外部督查督导约束机制,以较小的抽检比例发挥较大约束作用。要聚焦重点品类、重点地区、重点生产主体、重点生产季节、重点风险因子开展获证产品质量抽检,提高抽检针对性、实效性和约束性。各地工作机构要加强对高风险产品获证后的抽检,科学使用风险预警数据分类指导工作。各地抽检计划应在中心下达的年度产品抽检计划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并及时填写《绿色食品省级工作机构自行抽检产品备案表》报中心备案。各承担任务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要依法依规抽样检测,确保抽样检测行为规范、检测结果科学可靠,必须确保经得起司法程序推敲。省级工作机构对绿色食品禁用投入品的添加和使用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并核实,锁定证据,立刻报中心依规处理,绝不姑息。要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联合联动,打击假冒绿色食品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好绿色食品品牌形象。

要切实加强对获证产品的标志跟踪检查。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规范性跟踪检查,是对进入市场销售环节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规范性的跟踪评价,是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及标志监督管理员的重要职责。各地工作机构应当在平时工作中通过积极指导获证主体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维护绿色食品标志的权威性和良好形象;要按照《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规范性跟踪检查规范(试行)》文件有关要求,统筹工作安排,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落细落实标志跟踪检查,并于第二年初依规向中心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通知要求,加强重要时节监管和风险防控。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庆时段,绿色食品消费量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统筹谋划,主动推进本地区绿色食品证后监管,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督查督导和生产指导,确保上市产品安全优质,确保标志使用正确规范。各地工作机构要加强所辖地区获证产品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建立依法合规的快速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现问题隐患,要第一时间依规处理和及时报送,严防重认证轻监管,严禁麻痹大意、失职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