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化程度的农业经营组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专业大户:主要从事某种单一的农产品的初级生产,其规模大于分散经营农户,专业程度较高,所生产的农产品较为单一,参与市场流通较被动,生产效率较普通农户有所提高。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生产主体的企业化经营单位,具有法人性质,产业链较长,集约化、专业化程度较高,集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为一体,商品化水平、生产技术和装备较为先进,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高,生产效率极高。
农民合作社:农户之间通过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或其他生产资料采取一定合作方式的经营联合体,是一种互助性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规模大,专业化水平高,与市场结合程度高,分工明确,从生产、加工到销售都有专门团队,生产效率高。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经营内容涵盖整个产业链条,从农产品的种植与加工、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甚至科研等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都比较高,通常与农户的合作社模式主要有“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能带动农户和区域特色农产品的发展,效率高。
目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财政投入支持
奖补政策:从2025年开始,对县级以上示范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上一年土地流转合同载明的流转面积为基数,当年新增面积每提高50公顷,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补。此外,对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经营水田达到50公顷、旱田100公顷且创建成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补。
项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推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涉农项目。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也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税收优惠:积极争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保险服务支持
资金支持:鼓励各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地方搭建投融资担保平台,引导和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
担保服务:推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开发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产品,加大担保服务力度,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费率调整为0.5%;对主体粮食种植面积750亩以上的流转耕地发生的贷款,按流转期限3年以内、3-5年及5年以上三档,分别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40%和50%给予贴息;对满足上述条件且通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的,分别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0%、50%和60%给予贴息。
保险支持:推动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探索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实现覆盖完全成本。推动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鼓励地方建立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制度,发展农业互助保险。鼓励各地探索开展产量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等保险责任广、保障水平高的农业保险品种。安排1200万亩玉米、水稻完全成本保险面积,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将玉米、水稻保险费率分别下调到6%和5%。设立省级农业保险防灾防损基金,对重点受灾市县中损失严重的主体予以专项救助。
用地政策支持
积极推动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用地需求。
人才培训与服务支持
深入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主体的指导,提升增收致富本领和示范带动能力。依托涉农职业院校,采取农学结合、弹性学制、送教下乡等形式,开展农民中高等职业教育等学历教育,有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队伍综合素质和学历水平。
其他支持
用工成本补贴:对纳入各级人社部门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培育库的,以及重点边境村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上年度用工时间累计达到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人数,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给予用工补贴,用于稳岗、扩岗、吸纳就业和提高待遇。其中,劳动力为脱贫人口、返乡入乡大学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和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人群,每人每年再增加500元。每个主体每年累计最高补助20万元。
粮食收储成本补贴: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粮食仓储能力优先纳入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支持范围,投资补助比例提高到50%,每个主体年度补助上限不超过800万元;对主体自产并通过租仓储存的粮食,按照每吨10元的标准给予租仓定额补贴;将主体购置粮食烘干装卸运输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及建设仓储设施等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给予支持,具体按照项目投入的50%予以补助,每个主体年度补助上限不超过800万元。
购置农机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费率调整为0.5%;对年作业面积750亩以上的主体,购置用于粮食生产的农机发生的贷款(扣除农机购置补贴后的部分),且按单机价格分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两档,分别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0%和50%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