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了还需继续使用的,需要在期满前 12个月内办理商标续展,办理成功后可再获得10年专用权。
近期,艾特佳又收到一大批商标局下发的《商标续展注册证明》文件,帮助客户成功续展。
在此,艾特佳也提醒大家,商标到期时间在现在到明年10月份之间的,可以开始着手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啦。
错过商标续展期,轻则需要多缴纳一部分宽展费用,重则商标被注销,失去商标专用权。因此,建议大家及时续展。
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如果不清楚自己商标申请时候到期的,可联系艾特佳的商标顾问帮您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