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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申报开始
发布时间:2019/08/19 阅读次数:1469
为全力推进合肥高新区“三次创业”,探索创新发展的新路径、新方案、新制度,培育发展一批科技实力突出、创新能力强劲、发展潜力巨大的高成长企业,助力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园区。现就2019年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企业对照雏鹰企业、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平台型龙头企业的申报条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登陆合创汇系统进行选择申报:



入选范围(需同时满足)
1、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合肥高新区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符合合肥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 3、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高成长企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1、申报条件
雏鹰企业是指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4年1月1日及以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具备一定先进性、未来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10%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5%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2017年营业收入大于等100万元、小于500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0%以上; (2)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非母公司)的股权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省高层次人才团队、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等国家、省、市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的企业; (4)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国家、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企业或者通过“合创汇”活动评选出的“合创之星”。 (5)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雏鹰培育企业申请书》、附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2016年、2017年、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知识产权、人才计划、股权投资协议及资金到账证明、专业风险投资机构需提供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证明材料、创新创业大赛奖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19年雏鹰企业申报+企业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