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每一个企业者来说,
商标注册都是必须要“跨过的一道坎”,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团队未组,商标先注。
商标注册时间的紧迫性可见一斑。
除了时间的紧迫性外,
商标的名字也至关重要,
而且,随着注册商标数量的急速增长,
很多时候,会出现以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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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想好商标名字,提交注册。结果提交的商标因被判定近似而被驳回。这可谓是真的尴尬。
那么,如何规避这种风险呢?商标局对商标的近似审查标准到底是什么?如何注册一个“保险”的商标呢?商标注册不予受理的雷区有哪些?
下面分析几点商标注册的雷区
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规避风险。
一
文字商标近似
01
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排列顺序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02
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03
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判定为近似商标。
04
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05
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06
商标文字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07
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08
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判定为近似商标。
09
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或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
图形商标近似
10
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11
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的图形商标,判定为近似商标。
三
组合商标近似
12
组合商标原则上是进行分要素审查,即如组合商标中的汉字、外文、字母、 数字、图形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以上的商标注册近似“雷区”希望能够引起大家注意规 避 风 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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